第四十七屆會計大講堂

作者: 時間:2025-01-09 點擊數: 來源:

本次會計大講堂由來自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的合夥人郭素宏女士作題為“舞弊審計風險識别與防範”的線上講座。郭素宏女士分别從什麼是舞弊、舞弊産生的原因、舞弊的常見手段、如何識别舞弊風險、如何降低舞弊風險這五個方面對舞弊審計風險進行分析,同時也引入了對證券法和會計法更新的解讀,并結合一些典型案例分析,使同學們對舞弊審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郭素宏女士以提出堅持不做假賬的朱镕基總理為引入,提出“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這一十六字箴言,引發同學們對誠信做賬的重要性的思考,從中引入主題“舞弊審計風險識别與防範”。

第一部分什麼是舞弊

接下來,郭素宏女士引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号——财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2022年12月22日修訂)的第4條對舞弊的概念定義,并進行解釋,也闡釋了舞弊的違法性,要求同學們守好法律紅線,杜絕舞弊。

第二部分舞弊産生的原因

然後,郭素宏女士從舞弊預期收入與舞弊預期成本分析了舞弊的原因,對上市公司而言,舞弊預期收益=虛假淨利潤×市盈率,舞弊預期成本=舞弊被發現的概率×舞弊被發現的處罰金額。對非上市公司而言,舞弊預期收益-隐拟的收入利率×稅率,舞弊預期成本=舞弊被發現的概率×舞弊被發現的處罰金額。

第三部分舞弊的常見手段

收入舞弊是舞弊的重災區,在2010-2021年的舞弊類型分析統計中,收入舞弊占比為64.25%。不恰當的收入确認和提前确認收入極大可能帶來舞弊,如通過記錄與名稱或地址不詳的客戶交易,按照完工比提前确認收入,高估應收賬款,操縱合理的收入交易而收入記錄在錯誤期間等都是可能産生舞弊風險。

第四部分如何識别舞弊風險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号——财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2022年12月22日修訂)》中的第5條、第6條、第7條都有對舞弊責任進行規定,管理層/治理層也需明确舞弊的責任,同時建立完備的反舞弊程序,以及規範的審計程序也十分重要。

第五部分如何降低舞弊風險

《證券法》作為資本市場的基礎性法律,其發展曆程體現了我國資本市場的演變,同時也為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而新《證券法》則顯著提高了違法成本。同時,《會計法》也明确了主要的違法行為。

第六部分舞弊案例分析

最後,郭素宏女士分析了康美藥業和瑞幸咖啡兩大财務舞弊案例,對兩家上市公司的商業模式和舞弊手段進行了解讀。本期講座不僅拓寬了同學們的審計知識視野,而且深化了對審計學課程中舞弊特别風險的理解和掌握,學生們紛紛表示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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